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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学者普遍认为中国草根非盈利组织有助于法制改革并唤起人们对法律正义的需求。同时,一些研究强调公民社会组织(civil society organization)在积极维护农民工权利,并将这些组织看作是中国公民参与公共事务、发展和表达个人利益以及集体形成一个更加积极和参与式社会的权力工具。这是主流文献的思路。然而,也有一些学者持不同的观点,虽然这样的声音非常少。Ching Kwan Lee就认为中国的非盈利组织是一个“反团结”机器,损害了工人的集体力量。同样,意大利威尼斯东方大学学者Ivan Franceschini也与主流观点相悖。他在2014年发表的Labour NGOs in China: A Real Force for Political Change? 一文中不仅挑战了劳工非盈利组织是政治变革进步力量的观点,还挑战了这些组织将是中国独立工联主义萌芽的看法。

作者借用布迪厄的社会资本(social capital)”概念,认为社会资本是实际或潜在资源的集合体,他们与或多或少制度化了的相互认识与认知的持续关系网络联系在一起。在作者看来,社会资本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具,它使研究者能够在复杂和多层背景的社会互动中定位个人和机构的角色,并在相关的主体之间考察转换的权力关系。因此,作者运用社会资本作为理论框架来分析中国劳工非盈利组织与国家、工人、国际捐赠人以及其他草根非盈利组织的关系。

在回顾中国劳工非盈利组织的历史进程中,作者发现,劳工非盈利组织相对较晚出现在中国历史舞台上。与福利取向的非盈利组织不同,由于劳工非盈利组织处在政治敏感地带,因而它们被迫在非正式公民社会中(informal civil society)运作。这些机构唯一的选择就是将自身注册为公司或根本不注册。由于没有官方数据,很难估计劳工非盈利组织的数量。同时,它们的地理分布也不均衡。这一方面和服务对象的聚集地有关,但也与当地官员的态度有关。事实上,考虑到中国的实际情况,这些非盈利机构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国际捐赠人的捐款和官方的态度,而非农民工的支持。作者强调这一点是理解这些非盈利组织存在和生存的关键。

作者通过整理实地调查与访谈的内容,分别分析了中国劳工非盈利组织与国家、工人、捐赠者和其他劳工非盈利组织的互动,发现这些组织严重缺乏社会资本。首先,它们需要依靠与国家协商来获得国家的非正式支持,维持自身的合法性;这使得他们需要依附于国家机构,很难影响国家和地方政策,以及在敏感时期代表工人组织罢工;其次,很多劳工非盈利组织与工人之间没有取得信任关系,较难获得工人的支持;此外,它们需要国外捐赠人的资金以保证资源流入,因此不得不遵循国外捐赠者提出的各种规则和要求。很多时候国外捐赠者的要求并非真正切合工人的需要。综上所述,作者认为有关劳工非盈利组织在中国工人间推动了“自我拯救运动(self-salvationmovement)”这一观点非常值得怀疑,因为它们所代表的工人并不认可他们,而实际上他们也没有能力去代表工人。最后,考虑到劳工非盈利组织之间的各自为政和缺乏协调,作者认为很难相信这些组织将是促进法制改革和提升法律公平的重要力量。

当然,考虑到样本问题,作者认为不能以偏概全。作者相信每一个组织有自身的特点,而且它们中的一些在保障农民工合法权利和媒体宣传方面做得非常出色。同时,农民工也在不断自救。但劳工非盈利组织是否承担着自我拯救的角色依然是不确定的。

参考文献

Ivan Franceschini (2014). Labour NGOs in China: A Real Force for Political Change? .The China Quarterly (218), 474-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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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兴

刘明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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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1972年生。2001年获得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2001年至2003年,在美国国民经济研究局从事经济学博士后研究。现为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教授、副所长。研究领域为发展经济学、政治经济学。自2003年至今,发表中英文学术论文90余篇。 包括,《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Comparative Politics》、《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社会学研究》、《政治学研究》、《中共党史研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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