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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真正意义上的财政转移支付是在分税制改革之后才出现的。分税制改革以前,国家实行的是财政“包干制”,财政的初次分配更有利于地方财政,中央财政经常入不敷出,仅能对财政严重亏缺的地区进行少量的补助。1994年后,中央财政的集权程度得到强化,中央对地方的财政转移支付也随之快速增长。增长的转移支付对地方财政支出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很多学者做了相关研究。然而,迄今少有文献研究我国的转移支付是如何分配的,尤其是关于专项转移支付的分配研究。2014年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的范子英和李欣发表了《部长的政治关联效应与财政转移支付分配》一文,探讨地方与部委的政治关联强度是否会影响其获得财政转移支付。

早期公共财政理论认为中央财政是基于效率和公平的权衡对转移支付进行分配, 如地区间财力均等化或公共服务均等化,因此各地获得的转移支付都是外生给定的。之后的政治经济学研究发现转移支付的分配实际上嵌入了政治家的利益。政治家出于连任的考虑会对转移支付的分配产生影响。如美国的国会议员为了能够获得地方选民的支持,会倾向于为来源地争取更多的联邦政府转移支付,因此各地的政治关联与获得的转移支付直接相关。作者认为中国的情况也是这样,“跑部进金”就是中央和地方在转移支付分配过程中博弈的形象写照。

由于研究中央下派的官员是否带来了更多的转移支付容易出现内生性问题,作者独辟蹊径,以在任的部长为研究对象考察其与来源地的政治关联是否会影响到地方获得的转移支付。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政治关联会通过两个渠道影响转移支付,一是部长对其来源地有感情,出于情感的需要主动照顾家乡;另一方面是地方政府基于部委领导任职之前的政治联系,加强了与其在任时的互动,在同样努力的情况下可以获得更多的转移支付;作者认为,不管是部委领导主动还是被动的政治联系,都会使得其来源地获得更多的相应领域的专项转移支付。这种处理的另一个优势是,中央对地方的财政转移支付的实际决策部门是中央各部委,部长对各自部委的转移支付有排他的决策权。

接下来作者区分了三种转移支付:税收返还、财政性转移支付(后更名为一般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中国在分税制初期主要通过税收返还的形式将财政资源转移给地方,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经济的快速增长,两税返还在中央财政的比重逐渐下降;财力性转移支付与地方的财政能力成反比,它的种类较多,一般都是采用“因素法” 进行分配。对地方财政来说,前两者有着明确的分配公式,因此都是可预期的经常性收人来源。专项转移支付指定了用途,是按照项目进行分配,属于“ 专款专用”,一般也需要地方进行相应的资金配套。与前两者相比,因为没有明确、统一的分配制度,专项转移支付分配的不确定性最大,所以需要地方主动争取。作者因此在本文中主要考察了专项转移支付。

作者以2003年政府换届时的17个主要部委的部长更换为自然实验,运用倍差法(difference-in-difference)研究地方政治关联的变化是否影响地方在20032007年间获得的转移支付,结果显示新任部长平均使得其来源地的专项转移支付增加2亿元,如果是财政部、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重要部委(转移支付最多的领域)的部长,政治关联的效应会上升至9.4亿元,增幅为130%,虽然工作地和出生地的强度有差别;部长在任期的第三年和第四年的效应最大,头尾年份则较小,因此呈现“倒U型”关系;与部长的上任不同,部长卸任导致的政治关联的减少并没有伴随着其来源地的转移支付的减少;而在同一个部委内部,“一把手”的作用远大于其他领导,副部长的政治关联效应并不显著。

介绍文献

范子英, & 李欣. (2014). 部长的政治关联效应与财政转移支付分配经济研究(6), 129-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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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兴

刘明兴

124篇文章 7年前更新

男,1972年生。2001年获得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2001年至2003年,在美国国民经济研究局从事经济学博士后研究。现为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教授、副所长。研究领域为发展经济学、政治经济学。自2003年至今,发表中英文学术论文90余篇。 包括,《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Comparative Politics》、《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社会学研究》、《政治学研究》、《中共党史研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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